理賠賠很多? 強制汽車險擴大保險給付

( 2009/08/25 10:18 NOWnews )

強制汽車險自民國87年以來,曾因應社會需求修過兩次的保額及給付項目內容,今年的3月1日起更針對給付標準第二條及第四條加以修正。

目前強制車險的給付項目共分為死亡、殘廢及醫療3項。從下表中可清楚了解到修正後提高了病房費差額、看護費用、膳食費等保險給付皆有兩到三成的成長率;而經民眾反映之後引進新式醫療器材及價格調整,以加強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此外,有關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屬於未參加全民健保的外國人或以自費方式接受醫療者,其給付亦應有統一之標準,併同增修規範。

其中醫療費用的內容包括:1.急救費用:指救助時的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2.診療費用:受害人自行負擔的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等等,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的輔助器材。3.接送費用: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的合理費用。4.看護費用:住院期間因傷勢嚴重所需的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

其中,病房差額費(每日)在修正前是1,200元,修正後是1,500元;看護費用(每日)在修正前是1,000元,修正後是1,200元;膳食費(每日)在修正前是130元,修正後是180元;義肢器材(最高)在修正前是30,000元,修正後是50,000元。

其他醫療器材(最高)在修正前是1,000元,修正後是2,000元;往返門診交通費(最高) 在修正前沒有規定,修正後是20,000元;殘廢給付按最高等級與升等標準在修正前比較嚴格,修正後將會擴大辦理。

此外,根據理賠實務反映,強制險擴大了殘廢升等範圍,更加鞏固保障受害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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