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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幾乎人手一張,不過銀行的循環利息怎麼算,您知道嗎?台北縣有位林先生刷卡18萬,繳款期限前先還130,000,沒想到隔月帳單來,循環利息超高,林先生認為,循環利息是以剩餘的50,000元去計算,頂多900元,結果卻是4,000元,讓他很火大,找上消保官,但消保官說,信用卡契約已經明確記載,銀行還是站得住腳,消費者恐怕還是得接受。

刷卡消費,先購物後付款,很多人買得開心,卻有人因此落入循環利息的陷阱中;台北有位林先生向消保官投訴,他刷卡消費18萬元,繳款日到,他剩50,000元沒繳,林先生原以為循環利息用50,000元計算,利息頂多900多元,收到帳單才發現,銀行用180,000下去算,利息高達4,000多元。 甚至還有人消費20萬200元,繳款日漏繳200元,銀行卻用20萬200計息,循環利息居然是欠款的10幾倍。 台北縣消保官楊舜惠:「循環利息的起算始點,不是用繳款那一天,而是用你消費那一天開始計算,如果(繳款日)你沒有全額繳清,那就會啟動它循環利息的計算方式。」 消保官解釋,如果王先生在月初刷卡1萬元,當月繳款日他沒有全部繳清,只繳了一半,銀行就會將原先刷卡代墊的1萬元,跟剩餘的5千元都計息,才會產生消費者跟銀行間的認知落差! 楊舜惠:「雖然這些契約都經過金管會審核通過,但是我覺得還是有值得討論空間。」 消保官說,這樣的計算方法,銀行在訂型化契約都有確實記載,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消費者的感覺很差,銀行也確實有道德瑕疵,只能呼籲消費者辦卡時睜大眼,或是銀行主動修改契約,才不會讓這種糾紛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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